咸阳市财政局局长 甘宏文
(2021年8月26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咸阳市2020年财政决算(草案)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全市财政决算收支平衡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20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07,275万元,占预算918,000万元的98.8%,较年初预算短收1.1亿元(主要受新冠肺炎疫情、减税降费和经济下行等多重因素影响),较上年增长1.8%。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138,428万元(含外债支出15,90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5%,较上年增长2.5%。按照分税制财政体制算账,2020年全市财政收支平衡情况如下: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7,275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2,991,521万元、债券转贷收入328,745万元(其中:转贷新增债券收入137,927万元,转贷再融资债券收入174,909万元,转贷外债收入15,909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9,638万元、调入资金247,463万元、上年结余76,378万元,减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38,42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4,19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39,041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2,185万元后,滚存结余为107,175万元,再减去结转下年支出107,175万元,滚存净结余为零。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0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830,53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80,215万元,债券转贷收入511,322万元(其中:转贷新增债券收入473,800万元,转贷再融资债券收入37,522万元),调入资金5,986万元,上年结余222,741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884,92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72,883万元,调出资金191,183万元,年终结余601,816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0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31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96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9,462万元,调出资金843万元,年终结余1,981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0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168,288万元,上年结余776,22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941,222万元,年终结余1,003,288万元。
二、市本级财政决算收支平衡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20年,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83,312万元,占预算372,000万元的103%,较上年增长8.5%。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875,43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3.2%,较上年增长1.8%。按照分税制财政体制算账,2020年市本级财政收支平衡情况如下:
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3,312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2,991,521万元、市区县上解收入71,143万元、债券转贷收入328,745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6,955万元、调入资金59,608万元、上年结余58,467万元,减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75,432万元、补助市区县支出2,619,26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4,191万元、债券转贷支出185,34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75,880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5,940万元,滚存结余为63,701万元,再减去结转下年支出63,701万元,滚存净结余为零。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0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487,52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80,215万元,债券转贷收入511,322万元,调入资金2,090万元,上年结余167,988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282,417万元,补助下级支出319,206万元,债券转贷支出184,02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1,130万元,调出资金56,938万元,年终结余465,424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0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31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96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9,462万元,补助下级支出843万元,年终结余1,981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0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697,340万元,上年结余369,88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05,557万元,年终结余561,664万元。
三、政府债务有关情况
(一)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我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611,727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37,927万元,市本级承贷85,032万元,转贷市区县52,895万元,主要用于冬季清洁取暖、易地扶贫搬迁、新能源汽车购置、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债券473,800万元,市本级承贷302,700万元,转贷市区县171,100万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天然气管道输配工程、生态环保、亭口水库建设等。
截至目前,债券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已开展了中期评估,除部分市县的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还有资金未支出外(其中:乾县1,724万元、彬州576万元、长武160万元、旬邑494万元和淳化425万元),其余全部完成支出。其中,乾县、长武、旬邑、淳化为项目结余资金,将根据省上安排予以上缴;彬州由于部分农户未达成协议或协议已签订但旧宅基地未腾退等原因无法支出,已督促相关镇办及单位,加快项目实施,抓紧兑付资金。
2020年,省上下达我市再融资债券212,431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74,909万元,市本级承贷58,366万元,转贷市区县116,543万元;专项债券37,522万元,市本级承贷24,599万元,转贷市区县12,923万元,均用于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金。
2020年,省上下达我市政府外债15,909万元,全部转贷市区县,用于小城镇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二)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全市各级财政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本金311,92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39,041万元,专项债务72,883万元。地方政府债务付息支出82,82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47,434万元,专项债务35,387万元。
(三)政府债务余额和限额情况
截至2020年底,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682,63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426,524万元,专项债务1,256,110万元,均控制在省上下达的限额之内(全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097,62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685,952万元,专项债务1,411,676万元)。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382,71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528,942万元,专项债务853,773万元,也控制在省上下达的限额之内(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546,31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573,877万元,专项债务972,439万元)。
四、全市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面对复杂严峻的财政经济形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中省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真抓实干、攻坚克难,财政运行回稳向好,“六稳”“六保”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一)坚持生命至上,全力支持打赢新冠疫情防控战。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市县财政部门把支持疫情防控作为头等政治任务和最重要、最紧迫的工作来抓,闻令而动、听令即行。一是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经费。建立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机制,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开通疫情防控防治资金绿色通道,实行政府采购便利化机制,全面落实患者救治、医务人员补助、防疫物资采购等政策,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2020年,全市财政共投入疫情防控资金4.1亿元。二是加强应对疫情财税政策保障工作。认真落实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和企业所得税一次性税前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税收减免、社保费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减免等政策,积极助企纾困,激发市场活力。
(二)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稳住经济发展基本盘。一是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面落实中省减税降费政策,全市累计新增减税降费29亿元(其中减税16亿元,降费13亿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力保市场主体。二是全力保障稳投资。累计下达3.8亿元用于城市维护及建设,下达2.4亿元补助城市公共交通及出租车发展,下达4.38亿元支持地铁一号线三期迁改,下达3.87亿元支持亭口水库项目建设,下达6,600万元支持供热管网建设。三是规范推进PPP项目。对我市已入库的PPP项目进行全面核查,完善了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监测,形成了合理合规的PPP项目开发计划。四是着力破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下达民营企业融资担保费降费奖补等资金2,590万元,人民银行再贷款贴息资金2,000万元,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补贴政策性农业保险2.9亿元、特色农业保险500万元,为农业生产提供风险保障。五是推动科技产业发展。全市科技支出达1.04亿元,有力促进重大科技创新、科学技术研究攻关、科技企业小巨人培育、知识产权专利保护等专项工作。六是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全年共下达中省工业企业发展资金2.07亿元、拨付市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1.7亿元,促进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支持新冠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及工业集中区建设等。
(三)精准施策发力,支持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取得重要进展。一是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继续加大财政扶贫投入和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全市共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24亿元,整合涉农资金9.52亿元。二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节能环保支出16.5亿元,全力保障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冬季清洁取暖、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大规模国土绿化和环境能力建设等重点项目。三是积极稳妥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坚持全面防控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债务偿还与风险缓释相结合,化解政府债务风险。2020年,全市完成隐性债务化解计划的109.3%,超额完成年度化解任务;清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无分歧账款7.1亿元,完成了无分歧账款“清零”任务。
(四)坚持共建共享,改善民生力度持续加大。一是支持“稳就业”工作。严格落实稳就业26条政策,争取省级失业保险基金调剂金4.3亿元、中省就业专项补助1.4亿元、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1.5亿元,拨付援企稳岗和失业人员生活补助3亿元。二是持续提高普惠性民生政策标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十六连涨”,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128元提高到135.5元,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从520元提高到550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5%和14%,基本民生得到有力保障。三是加强财政教育扶贫。下达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及奖补资金1.3亿元、农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资金2.7亿元、学前教育建设补助资金0.8亿元,农村困难寄宿生及家庭困难幼儿资助经费0.3亿元,补强教育薄弱环节。四是推进健康咸阳建设。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年筹集医疗救助资金1.2亿元。筹措资金3,831万元,用于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保缴费和提高基本公共卫生补助标准。拨付基本公共卫生资金3.1亿元,用于12类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19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保障城乡居民健康。
(五)加强财政管理,着力保障“三保”支出。一是从严控制财政支出。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思想,年初,市级压减一般性支出及非刚性、非重点支出7.25亿元,各市区县也按要求压减了一般性支出的5%-10%;年中,印发了《关于严把支出关口落实落细过紧日子的实施意见》,市本级再次压减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出国费等支出415万元。二是建立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将特殊转移支付、抗疫特别国债、均衡性转移支付等资金纳入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以统一的资金标识贯穿资金流向的整个环节,确保资金直达基层、直拨企业、直接惠企利民。2020年中省累计下达我市财政直达资金49亿元,均已及时分配下达。三是加大转移支付财力下沉力度。今年,中央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新增2万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共下达我市新增转移支付38.4亿元,其中,市本级5.1亿元,市区县33.3亿元,分配到市区县的资金占86.7%,不仅保证了市县工资、运转支出的需要,而且有效弥补了基层保基本民生的财力缺口。四是全面完成“三保”任务。全市县级“三保”支出完成237.9亿元,占预算229.6亿元的103.6%,“三保”支出全面落实,未发生应保未保现象。
(六)深化财税改革,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一是做好“十四五”财政规划编制工作。注重高质量发展,聚焦财政制度建设,深入调研分析当前形势,积极对接上级部门,紧密结合市策市情,研究提出财政发展目标、关键任务和政策措施。二是理顺基层财政管理体制。按照省上要求,各市区县已全部将各镇(街道)财政所调整为县财政局的派出机构,实行县财政局与镇(街道)双重管理、以县财政局为主的管理体制。三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深入落实《咸阳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大力推进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强化绩效激励约束机制。四是推进分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积极开展交通、科技、教育、应急救援等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协调、对接等工作。五是全面启用“陕西财政云”。以“陕西财政云”为依托,规范了全市财政业务和数据标准,实现了全市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资金支付“无纸化”、资金运行“透明化”、财政管理“数字化”。
(七)落实审计整改,不断规范财政管理。一是关于“社保基金预算未按统筹层次编制”的问题,已在2021年度预算时将全市和市本级按统筹层次、分级次编制。二是关于“政府股权投资未在决算报表中披露”的问题,已按规定在2020年总预算会计账务中,对股权投资进行了补记,并在2020年决算报表中进行了披露。三是关于“未按规定盘活存量资金”的问题,按照存量资金的性质,分别在2020年和2021年进行了清理盘活。四是关于“财政垫付资金未及时清理”的问题,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分别在2020年和2021年予以清理收回。五是关于“应缴未缴财政资金”的问题,逐项核实了未缴资金,对符合核销规定的资金,已报请市政府批准进行了核销。
2020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总体良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增速明显放缓,“三保”支出与化解隐性债务等刚性支出叠加,部分县区收支矛盾比较尖锐;预算绩效管理全面启动,但广度和深度不足;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管理仍需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努力加以解决。
附件:2020年决算报告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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