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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咸阳市委 咸阳市人民政府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 (第三十一、三十二批)

        时间: 2022-01-10 16:55:00
        来源: 咸阳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 宣传信息组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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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2022年1月4日21时,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咸阳市生态环境信访件178件,目前已办结178件,现将7件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

        区县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受理

        编号

        172

        群众投诉反映:咸阳市秦都区咸户路吴忠炒肉片(饭店)油烟净化不达标。院子里有个旱厕,气味大。

        秦都区

        经查,信访反映的吴忠炒肉片(饭店)位于秦都区咸户路安谷村西口,营业面积约100平方米,为个体工商户在自家用房上经营。现场核实,该个体户厨房尚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并在自家院内建有一个旱厕,产生异味。目前,因新冠疫情防控,该店暂未营业。

        属实

        查处情况:因近期疫情防控要求,无法进行油烟净化设备采购安装以及院内旱厕改造,待疫情结束后,由陈杨寨街道办事处督促经营户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对其院内旱厕进行改造,消除异味。

        整改措施:一是由秦都区陈杨寨街道办事处督促经营户在疫情结束后,迅速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对院内旱厕进行改造,消除异味;二是由秦都区陈杨寨街道办事处加大巡查检查力度,严防此类问题再次出现。

        D2SN202201030007

        173

        群众投诉反映:咸阳市兴平市丰仪村丰仪中学下雨时将厕所粪便排到北墙外的村道上,排污管道是从学校北墙内通到墙外的,气味很臭。

        兴平市

        经查,丰仪中学公共厕所位于学校西北角,学校西边和北边是村庄街道,与住户距离较远,沿学校围墙外均没有发现排污管道和排污口,且校内地平比校外地平低,没有排污便利条件,调查走访不存在学校雨天时将粪污排放到群众门前街道,但存在夏季气味臭的问题。

        属实

        查处情况:兴平市教育局要求丰仪中学立行立改,待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后,立即改造厕所,计划于2022年5月底前完成改造。

        整改措施:由兴平市教育局督促,一是待疫情结束后,丰仪中学立即安装遮挡护栏,栽植绿色植被缓解夏季厕所难闻气味;二是丰仪中学完善厕所保洁制度,细化清洁措施,在厕所放置除臭剂,喷洒消毒液消除臭味;三是丰仪中学调整厕所冲洗时间,在阴凉天气时,拉运清理粪污;每学期清理化粪池两次以上,降低沼液池臭味挥发。

        D2SN202201030012

        174

        群众投诉反映:举报人2021年12月19日来电反映:咸阳市乾县姜村镇姜村农贸市场排放污水到机井外面,严重污染饮用水。村民不知道谁拉建筑垃圾倒在姜村镇姜村初中学校围墙东边并用土掩埋。2022年1月3日再次来电表示该问题一直未得到处理,污水依旧排至机井外面,建筑垃圾也一直未清理。

        乾县

        经查,姜村镇农贸市场位于姜村镇东南,市场建筑面积2530平米,上下两层独院式商铺181间,目前入驻商户52户,日产污水约2立方米(疫情开始后农贸市场商铺基本关闭,日产污水不足1立方米)。农贸市场各商铺用水均由市场内水塔供应,无其他水井。2021年12月因水塔东北侧商铺水管破裂导致院内积水渗出墙外,该商铺已于2021年12月21日将水管修复并对渗水的围墙进行防水处理,不存在再次渗漏问题。

        针对“污水排放到水井周边,严重污染饮用水”问题,现场检查时市场内生活污水通过专用管道排放至化粪池,未发现露天排放现象;对水塔(水井)四周进行踏勘,水塔周边地面干燥,无污水排放至水井边的现象。经询问管理人员,水塔日常上水水满时会有少量清水随水塔溢流管溢至地面,不存在污染饮用水现象。

        针对“建筑垃圾也一直未清理”问题,姜村初中东侧土坑内的生活垃圾已于2021年12月22日由姜村镇政府全部清理。2022年1月5日,姜村镇政府、咸阳市生态环境局乾县分局再次进行了现场核查。检查时姜村初中东侧土坑内无垃圾,进入该土坑的道路已由姜村镇政府用土堆封闭。经对姜村初中围墙东侧300米范围进行踏勘并使用无人机巡查,姜村初中东侧土坑内垃圾已全部清理,未发现垃圾随意倾倒现象。

        不属实

        整改措施:一是姜村镇政府督促农贸市场管理办加强安全管理,强化住户用电用水情况巡查;二是姜村镇政府、乾县自然资源局按照耕地保护有关要求全面加强对该坑地的监管。同时举一反三,加大对辖区内闲置土地的巡查力度,全面杜绝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私拉乱倒现象。

        D2SN202201030013

        175

        群众投诉反映:咸阳市秦都区西宝高速咸阳出口,车辆经过时全天产生噪音,影响周边书香逸居小区居民生活。

        咸阳市交通运输局

        经查,信访问题中的启迪书香逸居位于咸阳市世纪大道中段55号(清华科技园南区),小区一期开盘时间为2011年4月30日,交房时间2012年4月30日。西宝高速西兴段位于启迪书香逸居小区的南侧,于1992年4月开工建设,1993年12月建成通车,高速公路距离小区围墙最近距离150米以上。信访反映的西宝高速西兴段咸阳出口位于启迪书香逸居小区西南方向,小区与高速咸阳出口相距约2公里远,车辆进入高速匝口限速40公里/小时,驶出匝口限速20-30公里/小时。同时,按照西宝高速限速规定,车辆通过该小区南侧路段限速为80-100公里/小时。

        不属实

        处理情况:信访反映的西宝高速西兴段咸阳出口位于启迪书香逸居小区西南方向约2公里远,间隔距离较远。鉴于以上情况,西宝高速西兴段咸阳出口车辆通行不会对该小区造成噪音污染。

        D2SN202201030047

        176

        群众投诉反映:咸阳市彬县金地酒店二层有一个维尼咖啡厅,将排气设备安装在环保局院内(环保局大门口通道上方),噪音非常大。

        彬州市

        经查,群众反映的维尼咖啡厅,企业名称为彬州市城关维尼咖啡厅,成立于2019年7月15日,企业法人乔某娟,位于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彬州分局家属楼西北侧约20米处的金地酒店2楼,占地面积约为400平方米,于2021年3月转租哈某扬(维尼咖啡厅现经营人)经营,主要经营咖啡、牛排等西餐,该餐厅在金地酒店后侧墙体上设置一排风口,处于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彬州分局大门内侧5米高处之前未接到同类投诉。受疫情影响,2021年12月25日起,彬州市对除疫情期间保供企业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关停,维尼咖啡厅按照要求于12月25日及时关门停业。现场查看,维尼咖啡厅大门紧闭,风机未工作,无噪声产生。

        属实

        查处情况:针对群众反映问题,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彬州分局要求彬州市城关维尼咖啡厅在疫情结束、恢复经营以后,对排风系统进行噪声监测,若有噪声超标或异常情况,及时加装降噪设备或立即更换新设备。

        整改措施:由彬州市城管局负责,加强日常监管,及时监测维尼咖啡厅是否存在噪声超标情况,严防噪声污染问题。

        X2SN202201030001

        177

        群众投诉反映:咸阳市武功县苏坊镇渭村南水塔附近有一个粮食收购点,昼夜扬尘和噪声很大,卫生环境差,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曾投诉未彻底处理

        武功县

        经查,该粮食收购站位于苏坊镇蔚村(投诉反映为渭村)村委会南80米武功县乐蔚粮油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某鹏,粮食收购许可证登记时间为2017年8月21日,该粮食收购站建有封闭式仓库且与自建住宅居所连为一体,总占地1300平方米,现场检查时处于停业状态,同时发现该粮食收购站仓库内窗户玻璃均有破损,在生产过程中易造成粉尘逸散。经走访了解,该收购站紧邻村庄(厂区距居民住户仅一墙之隔),收购站根据粮食收获季节采取间歇式生产,在粮食收购高峰时段,机械装卸谷物产生的扬尘,运输、装卸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周围村民产生一定的影响。该粮食收购站在2018年曾有过同类型的投诉,苏坊镇人民政府责令其进行整改,该收购站投资约20万元对进库口传送设备部位(投诉前为敞开式)进行了封闭式处理,同时对蔚村包村干部徐某同志因监管不到位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属实

        查处情况:一是苏坊镇人民政府责令该粮食收购站立即对仓库窗户和密闭不严的库房进行修缮和密闭处理;二是武功县政府要求该收购站严格控制粮食收贮和传送运输作业时间(每日8:00—20:00),同时加大环境卫生清洁力度;三是武功县政府责成武功县发改局、苏坊镇人民政府督促该收购站定期对收贮仓库门窗进行检查维修,做好降尘抑噪设施日常维护,最大程度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责任追究:苏坊镇纪委对负有监管责任的村级环保网格员张某霞进行了提醒谈话。

        整改措施:一是该粮食收购站已完成对破损和密闭不严窗户的全面维修;二是武功县政府责成苏坊镇人民政府加强对该投诉点日常监管,督促其严格落实作业时间和做到每日清扫环境卫生;三是武功县政府责成武功县发改局、苏坊镇人民政府定期对该粮食收购站开展现场检查,确保各项防护措施落到实处,切实减轻对周围群众的不利影响。此项投诉问题已整改完成。

        D2SN202201040045

        178

        群众投诉反映:12月23日举报人反映咸阳市秦都区世纪大道,金泰丝路花城五期3号楼1单元负一层有一个‘设备’,全年四季有噪音污染,影响楼上居民正常休息。第20批中处理结果与事实不符:负一层的噪声源有配电设备、供暖设备、加压水泵和专电设备。回复中的现场噪音并非举报人家里听到的噪音。处理结果中的噪音分贝不能反映低频噪音的真实情况

        秦都区

        核查情况:因近期全市疫情防控要求,投诉人反映的“第20批中处理结果与事实不符:负一层的噪声源有配电设备、供暖设备、加压水泵和专电设备。回复中的现场噪音并非举报人家里听到的噪音。处理结果中的噪音分贝不能反映低频噪音的真实情况”问题,秦都区陈杨寨街道办事处、秦都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工作人员暂时无法进入现场进行核查。

        属实

        整改措施:针对投诉人反映的噪音污染问题,待疫情结束后,一是由秦都区陈杨寨街道办事处负责,聘请噪声专家,对咸阳市秦都区世纪大道金泰丝路花城五期3号楼1单元周边进行全面排查,确定噪音来源;二是待确定噪音来源后,由秦都区陈杨寨街道办事处负责,制定可行的整改措施,彻底解决群众反映的噪音污染问题。

        D2SN202201040032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陕西时间:2021年12月4日-2022年1月4日

        专门值班电话:029-81026166,专门邮政信箱:陕西省西安市A127号邮政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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