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咸阳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咸字〔2021〕72号)文件要求,各县市区委、政府、管委会及市级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持续用力,认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截至目前,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6项整改任务已经牵头单位组织验收,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以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7月20日至8月2日。欢迎广大社会公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电话:029-32085854 邮箱:xyshbzgb@163.com
咸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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