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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咸阳市公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时间: 2022-09-29 09:00:44
        来源: 咸阳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
        责任编辑: 卞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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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2月4日至2022年1月4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省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2年3月21日向我省反馈了督察报告。为认真做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按照《陕西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陕字〔2022〕113号)精神,咸阳市委、市政府研究制定了《咸阳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现予以公开。

        《整改方案》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深刻领会“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汲取秦岭违建事件教训,始终心怀“国之大者”,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为总抓手,以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为核心,以更高标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全市生态环境立体改善,为加快建设现代化“西部名市丝路名都”提供优良生态环境保障。

        《整改方案》提出,到202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54天,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不高于45.5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不多于6天;国考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77.8%以上,无劣Ⅴ类水质,国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持续稳定达标,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固体废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全市单位GDP能耗较2020年下降12.5%,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较2020年下降18%。

        《整改方案》对涉及咸阳市整改的17个问题,逐个明确责任单位、验收单位、包抓领导、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形成了整改任务清单,提出四个方面的主要措施: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与高质量发展同等重要的战略位置,把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秦岭生态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要论述,以及习近平总书记三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培训、365wm完美体育官网_casino365sport365_世纪互联office365重点班次学习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认真执行《咸阳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本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认真做好各自领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切实发挥考核导向作用,严格落实《咸阳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对各县市区综合绩效评价体系和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加强生态环境执法和排污许可监管,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联动,加大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中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和涉嫌生态环境犯罪案件移送移交力度,依法严厉惩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二是全面贯彻“四水四定”原则,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坚持重在保护要在治理,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原则,深入推进黄河流域生态治理和修复。加强水资源保护利用,构建节水型经济社会体系。以渭河、泾河干支流及其主要水库为主,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统筹谋划,有效发挥保持水体质量、河水流量和综合生态安全的作用,全力推动渭河、泾河及其支流污染治理。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强化地下水超采区治理与修复,加强水资源科学调度和管理,合理调配水资源,实施全社会节水行动,深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严格执行取水许可、用水定额和计划管理等制度。加强水资源节约利用管控,严格控制高耗水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三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稳步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和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控,加大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对全市砖瓦企业实行分类处置,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严格落实《咸阳市扬尘污染防治精细管控45条》规定,严厉打击劣质煤违规销售,切实提高全市机动车排放检测和维修机构监督管理水平,加强餐饮业油烟管控,强化生物质禁烧管理,全市禁止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完成省级下达的年度用水总量目标。实施重点河流湖库生态流量保障方案,建立健全重点河流流量监测机制,全面完成县级及以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加强污水收集管网和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制定《关于推进咸阳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快完成“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任务,按照“一河一策”,深入推进渭河干流及清河、泔河、冶峪河等支流水生态环境问题分析和精准治理。持续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强化重点监管单位监管,落实土壤污染隐患排查等法定义务,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排查无序堆存的涉重金属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分阶段治理,逐步消除存量。加大耕地保护力度,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四个严禁”管控,持续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统筹推进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推进国家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深入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积极推进“无废城市”创建。

        四是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碳达峰行动,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构建全市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明确目标任务。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下大气力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动能源化工产业高端化、低碳化、多元化发展。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大力推广先进节能减碳技术、实施节能减碳重点工程,不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为保障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整改方案》明确了六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整改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成立咸阳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整改督办组、责任追究组、舆论宣传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总体协调和调度工作。二是压实整改责任。各整改责任单位严格履行整改职责,按照整改目标、措施、时限要求扎实推进问题整改。牵头单位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调度、协调、督促整改落实。三加强督导检查。实行督察整改清单化调度,及时梳理分析存在问题,对整改进度缓慢、工作推进不力、问题比较突出的,加大督促督办力度,推动整改落实。严明整改纪律,坚决禁止以督察整改名义的“一刀切”行为。四严肃责任追究。加大日常生态环境领域执纪问责力度,对督察整改工作中发现的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问题,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按照《咸阳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五规范验收销号。严格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市级验收单位严格对照整改目标、措施和时限要求,采取“一事一验”的方式进行验收,逐条对照、逐项检查,确保彻底整改到位。六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市级督察整改方案、整改落实情况。加大督察整改宣传力度,及时公开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查处情况。督促相关企业开展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

        咸阳市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求,把督察整改工作作为检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严格的要求,全力推进督察问题整改工作,促进全市生态环境立体改善,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附件:《咸阳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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