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咸阳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咸字〔2021〕72号)文件要求,各县市区委、政府、管委会及市级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持续用力,认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目前,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3项整改任务已经牵头单位组织验收,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月29日至2月9日。欢迎广大社会公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电话:029-32085854 邮箱:xyshbzgb@163.com
咸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29日
序号 | 反馈问题 | 整改目标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整改落实情况 |
1 | 咸阳市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全市22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牵头部门,对此项工作抓得不紧,截至督察时仍有5座未完成。2019至2021年,主城区3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3次变更投资协议,直至2021年3月才最终确定投资方式,严重影响工作进展。 | 全面完成全市22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任务,确保稳定达到《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要求。 | 1.市住建局对市区东郊、西郊、南郊和彬州市、纺织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加强督促督办力度,每周调度工程进展,确保按期完成。 2.成立咸阳市城区三家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专班,加强项目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力度。 3.市水务集团负责,督促市区南郊、东郊污水处理厂建设全面提速,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倒排工期、挂图作战,配足机械人力,轮班推进施工,在确保质量安全前提下大幅压缩原计划工期。 4.成立西郊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群众工作专班。市住建局负责做好西郊污水处理厂听证工作,形成西郊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听证会听证报告。市水务集团负责督促实施单位落实人员、机械设备等,做好随时全面施工准备,全力推进项目实施。 5.对提标改造进度滞后的项目,市住建局联合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生态环境局进行现场督办,严重滞后的对项目主体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 6.市城管执法局要加强污水处理厂监督考核,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 市区南郊污水处理厂:2021年12月底 市区东郊污水处理厂:2022年5月底 市区西郊污水处理厂:2022年12月底 纺织工业园污水处理厂:2021年12月底 彬州市污水处理厂:2021年12月底 | 截止2022年12月底,市区东郊、西郊、南郊和彬州市、原纺织工业园污水处理全部完成提标改造项目建设,实现生产系统通水运行,并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出水水质各项指标已达到《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8)表中A类标准。 |
2 | 2019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指出,咸阳市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超负荷填埋,存在安全隐患。整改方案明确,2020年2月底前投运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3月底前投运城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截至督察时,仅完成收运系统压缩转运站厂房建设,部分设备尚未安装,压滤液处理设施尚未动工。全市生活垃圾每天仍进入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暂存中转,问题整改严重滞后。 | 完成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中转站建设,有序开展封场工作。 | 1.2021年12月底建成城区生活垃圾中转站及压缩渗滤液处理设施,2022年3月底前正式投入使用,停止城区生活垃圾进入填埋场倒装转运。 2.依据专业普查结果对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整形施工,实施膜覆盖,防止雨水浸入垃圾堆体,2021年12月底前完成终场整治工作。 3.按照《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工程技术规范》(GB51220-2017)要求及咸阳市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计划,有序实施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工作。 4.规范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管理,定期开展环境监测。 | 2022年3月底 | 完成城区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项目建设,总投资额约4300万元,占地面积18亩,建筑面积约5379.76㎡,设计处理量为1200吨/天;完成配套的渗滤液处理厂处置设施项目建设,总投资约4500万元,占地面积约5亩,建筑面积1386㎡,设计日处理规模200吨/天。2022年11月城区生活垃圾压缩渗滤液处理厂正式调试运营。完成垃圾填埋场终场整形工作,城区生活垃圾于2022年12月24日起不再进入垃圾填埋场倒装转运,生活垃圾全部进入压缩转运站处理,待填埋场堆体沉降稳定后,按计划封场实施封场工作。 |
3 | 咸阳市个别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污染物排放不降反增,影响污染“削峰”效果。2020年11月15日限产后,兴化集团1个月内污染物排放量增加3.4吨,台玻公司平均日污染物排放量增加0.58吨。2020年11月12至17日黄色预警期间,兴化集团比正常生产多使用燃煤249吨,台玻咸阳玻璃有限公司多使用燃气0.6万立方米。 | 确保应急期间企业减排收到实效 | 1.联合“一市一策”团队,对兴化集团、台玻公司生产工艺进行详细核查和技术论证,结合企业各环节生产工艺特点,合理制定应急减排措施。 2.及时修订应急减排清单,应急期间加强管控,严格核查企业减排量及燃料用量,确保减排收到实效。 |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 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工作组及兴平分局,多次深入企业详细查阅资料、现场核查,并结合专家意见和企业生产工艺特点,确定了切实可行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同时强化监管力度,加大检查频次,通过现场检查治污设施运行状况、查阅生产设备运行台账记录,结合在线监测数据、用电监管等方式加强监管,严格核查企业应急减排措施及减排量,确保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行、减排措施落实到位。 2022年秋冬季,陕西兴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应急减排措施修订为“黄色预警期间不限产,橙色预警期间停产一条硝酸铵生产线,红色预警期间停产两条硝酸铵生产线,并禁止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运行”。陕西延长石油兴化化工有限公司应急减排措施修订为“秋冬季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提前调整生产计划,煤制氮肥行业生产负荷降低百分之三十,合成氨日产量小于700吨(以环评批复产能、排污许可证载明产能、前一年正常生产实际产量三者日均值的最小值1000吨为基准核算),并禁止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运行”。 台玻咸阳玻璃有限公司应急减排措施修订为“秋冬季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压减产能至960吨/日(按实际1200吨/日产能,压减百分之二十),并禁止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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